被國家侵害,法院亂用法條,硬要判刑。
    by 徐遠淳 / 發怖時間:2021-08-24 00:10:45

我前年被判恐嚇罪,問題來了,我是被詐騙集團欺騙,但我在網路上找到那詐騙集團,留言:[台南我沒有朋友,但到台南也還ok],妳有兩個女兒是吧。
一、這能構成恐嚇?跟本違反高院判例
二、原本簡易庭,但我申請開庭,開庭當下原告說,我網路說的內容原告並不知道是否在指他,也從沒問起原告是否會害怕
三、為何判決理由不記載?判決不載理由是違背反令的ㄟ,那我寫上訴狀,準備程序時,法官還對我說:[妳罵都罵啦也爽過啦,緩刑幾乎就是沒事,那妳上訴我們可能會取消妳緩刑]這句話不就是威脅? 同時違反不利益禁止原則,請劉青田老師 將在下的案例 登錄到您的網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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